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长乐中能公司2025-2027年粉煤灰系统设备和厂内分布式光伏场站维护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4-12-1-02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本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长乐中能公司2025-2027年粉煤灰系统设备和厂内分布式光伏场站维护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长乐中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1建设地点:福建省
2.2规模: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长乐中能公司2025-2027年粉煤灰系统设备和厂内分布式光伏场站维护工程,本项目包含福州长乐中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7年粉煤灰系统设备维护检修工程和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场站运维工程2项内容。
2.3标段划分: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长乐中能公司2025-2027年粉煤灰系统设备和厂内分布式光伏场站维护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2.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36个月,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若推迟,后续服务期限不顺延(因期限变更造成的所有风险、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互不追责)
2.6招标范围:福州长乐中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7年粉煤灰系统设备维护检修工程和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场站运维。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电厂设备维护或检修或改造的业绩。合同以签订日期之日起算,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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