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鸡巷棚改项目公司债20清镇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借新还旧债券)承销商
招标人-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铁鸡巷棚改项目公司债“20清镇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借新还旧债券)承销商招标
1、项目名称: 铁鸡巷棚改项目公司债“20清镇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借新还旧债券)承销商
2、项目编号:ZJZB2024-342
3、招标服务情况:
(1)项目名称:铁鸡巷棚改项目公司债“20清镇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借新还旧债券)承销商。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3)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
(4)服务内容:作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不超额、不逾期(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交易所批复的无异议函,如因发行人自身原因影响和券商无关)发行本次债券,并有义务监督承销团成员的承销活动(保证全部销售完毕)。协助发行人开展债券发行的申报、托管登记工作和争取上市工作;协助发行人向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履行付息、兑付和/或支付根据募集说明书应当由发行人向本次债券的持有人支付的各种款项;协助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付息、兑付公告)工作;对本次债券发行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有义务向发行人提供本次债券发行总体方案的建议书,并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簿记区间、票面利率和最终发行方案,与发行人共同编制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申报材料;就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中介机构向发行人所出具的文件对发行人提供咨询意见;本次债券发行首日前,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政策进行相关调整,应就有关公开发售期限和债券利率等条款与发行人进行协商并相应调整;按其行业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向发行人提供服务;编制我公司3月份企业债解决方案,在公司资料齐全前提下协助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置换上报,于2025年1月31日前协助沟通审批并取得批复,于2025年2月28日前落实全部放款条件,于2025年3月10日前取得相应款项。本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要求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承销资质(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6)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02日至 2024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壹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 14 时 00 分。
6.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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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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