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成套设备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东方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成套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东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海榆西线北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2项目规模:1×400t/d炉排炉焚烧线,配套余热锅炉和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2.3服务期限:合同签署至质保期结束。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相关的热力系统(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
发电机组等)、烟气处理系统、垃圾前置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供水制水系统、电气系统、
热工控制系统、生产辅助系统(空压机、三大吊机、空调系统、化验设备、电梯、滤油机、沼气
入炉)、渗滤液成套设备处理系统、主要材料等的采购、工艺设计、包装、保管、运输、装卸、
保险、税费、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及采保费用、系统调试等。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
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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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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