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防爆装置(铝合金材质)购置专有协议材料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院防爆装置(铝合金材质)购置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天津院防爆装置(铝合金材质)购置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招标人就防爆装置(不锈钢类)采购开展国内招标采购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天津院防爆装置(铝合金材质)购置专有协议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主要供货范围为防爆控制电箱、防爆高压接线箱、防爆接线箱、防爆接线盒、防爆引入装置、防爆挠性管、防爆启动器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按1+1+1年执行。
交货数量: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主要供货范围为防爆控制电箱、防爆高压接线箱、防爆接线箱、防爆接线盒、防爆引入装置、防爆挠性管、防爆启动器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出资比例:100%
生产能力:制造商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合同的防爆设备或防爆材料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同一个年协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和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到货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供货产品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年度协议合同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的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3.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仅接受制造商。2)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3)体系认证范围须包括防爆设备类设计或制造或生产或组装字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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