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内控一体化管理系统招标
1.采购内容:
1.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内控一体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针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仅针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投标将被拒绝。
1.2服务地点:广州市。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最高限价:人民币115万元(含税)
1.6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系统的开发、初始化、功能配置、发布系统的试运行版。自系统试运行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的集成、优化、培训和发布系统的正式版。
合格的投标人: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2.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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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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