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工程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00日历天《承诺在原保险期限的基础上,无条件免费延期6个月),实际承保时间以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参加政府采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7.具有经营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资格;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投标需提供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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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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