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110KV降压站更换10KV断路器及电动隔离小车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南工业场地110kV变电站10KV4台开关柜更换断路器、电动隔离小车及柜内二次控制系统改造,实现操作可视化满足智能变电所供电可靠性、并安全运行。详见技术规格书。
1.2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1.3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技术格书:三、主要工作内容),依照招标方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四、质量保证及试验)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办理结算手续,投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60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预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后,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宜,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一定金额,扣款后不足部分,投标方应在5日内补足,同时不再退还质保金。
1.4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资质;2.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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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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