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和平院区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JBD-2024-C-6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和平院区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无预算,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和平院区停车场外包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和平院区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和平院区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
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2、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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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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