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软件系统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79M2
1.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大数据引擎、统一认证系统、地理信息引擎、WEB三维仿真引擎、大屏可视化引擎、统一信息发布系统、数据底板、模型平台、水务业务智能应用、河湖生态管理、防洪排涝四预管理、感知设备管理、水务工程全流程运行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以及移动端等模块的开发服务工作。
1.4.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5日内交付
1.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含税)为705.6万元,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二、资审方式: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2.1.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3.不可偏离条款:
2.3.1.满足应答人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签名或盖章。
2.3.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3.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3.4.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3.5.付款条件:甲乙双方合作开展该项目,清楚知晓该项目资金来源于最终用户。甲方收到最终用户回款后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和金额支付给乙方。同时甲、乙双方均明确知晓最终用户的该项目款项可能无法按时支付的情况,因此双方“特别约定商业风险共同承担”,详见合同模板中第十三条。
2.3.6.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网络安全协议》/《保密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网络安全协议》/《保密协议》。
三、采购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9:00时至2024年12月20日19: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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