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7,320,000.00元,招标人为成都香城智慧城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确保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成都香城智慧城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需采购 一家单位提供3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维护服务。本项目共1个包件(技术及服务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 . court . gov . 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 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 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人民币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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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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