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改项 目(EPC),招标人为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窑 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改项目(EPC)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是利用青松建化公司现有的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进行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目标是实现烟气氮氧化物排放≤50毫克/立方米,氨逃逸≤5毫克/立方米.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 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 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全过程的设计服务。须经招标人确定并审查合格。
施工范围包括:脱硝改造施工。包含SCR脱硝的土建工作(不含高温风机, 如因地质结构特殊需打桩,则由业主提供地勘报告,投标方设计、业主自行负责 实施)及本项目BPC总承包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 作内容。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 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 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招标范围内,如果 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 不可少的,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项目地址: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4工期:预付款到后120天完工并调试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 报告中均显示企业处于盈利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审 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具有脱硝项目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一 条生产线业绩为一项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 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均可)。
3.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 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6由于脱硝技术方法种类多,投标方必须根据所采用的技术方式和招标方 进行技术沟通,达到招标方相应技术要求。
3.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提供网站截图,(开评标时以代理公司查询为 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10:00至14: 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传真)、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建造师证等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证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因距离问题可以通过发 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地点为以招标文件 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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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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