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城物流有限公司料场机械租赁招标
(招标公告编号:HTSJ2025ZBDL-000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图木舒克市
一、招标公告条件
本新疆兵城物流有限公司料场机械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5 元/立方,招标公告人为新疆兵城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招标公告方式为招标公告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公告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租赁挖机、铲车等机械设备用于戈壁料开采。
范围:本招标公告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公告为其中的:
(001)新疆兵城物流有限公司料场机械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兵城物流有限公司料场机械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
件扫描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投标人自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问题,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应提供道路运输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7)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保险单;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农业农村局颁发)(以上证明条件均应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
3.2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新疆兵城物流有限公司料场机械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租赁挖机、铲车等机械设备用于戈壁料开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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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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