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502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1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202502003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
2.4项目概况: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预计需要建设128个7KW慢充充电桩,建设位 置位于地下车库负一层1#坡道与2#坡道之间。其中前期建设30个慢充桩,后期根据使用需 求逐步建设补齐剩余慢充桩。场地由采购人免费提供使用,项目的设计、造价、施工、设备 的采购及安装、原材料、人工、环境设置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 的相关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所投入设备材料等必须为全新设备。投标人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
2.5采购范围:包括医院汽车充电桩的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全周期 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医院的需求和场地条件,制定详细的充电桩建设方案,并安排专人 负责项目现场的整体实施和后期运营维护等。
2.6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2.8运营期限:5年。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 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 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其他要求: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与该项目;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 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购买询比文件。
4.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