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暂估价设备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
标段(包)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构成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暂估价设备,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采用全地下布置形式,近期总建设规模15万m³/d,生活污水厂设计规模10万m³/d(土建一次性完成,设备分阶段安装,一阶段安装设备7.5万m³/d,二阶段再安装设备2.5万吨,本工程不考虑二阶段相关设备选型及费用等),工业废水厂5万m³/d。
招标内容供方应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深床反硝化滤池设备,污泥干化间设备,污泥碳化车间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等5部分设备(详见招标设备清单)。供方需负责标的物供货,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等工作内容。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交货期)分批供货,货期以招标清单中的要求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978.910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必须是提供以下品类关键货物(品类名称:带式污泥干化机设备/热解炭化处理设备/电气设备,三个品类取其一品类即可)的制造商,或是提供以下品类关键货物(品类名称:带式污泥干化机设备/热解炭化处理设备/电气设备,三个品类取其一品类即可)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注:(1)如投标人为品类关键货物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关键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函;如投标人为品类关键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关键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以及其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签订,有效期应延续到本次招标货物的质保期满为止)。(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类的关键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3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3月6日18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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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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