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中储综合物流园一期项目园区物业招标
(招标编号:FZK2025-4-05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中储综合物流园一期项目园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中储综合物流园一期项目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中储综合物流园一期项目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中储综合物流园一期项目园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
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信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发布截止日期后查询截图(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发布截止日期后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截图;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5日09时30分到2025年03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投标人将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扫描成整本PDF文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
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邮箱;(3)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服务周期:2025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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