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生态行业应用产品孵化平台项目二期招标
(招标编号:FJGC-ZB-G-2025-03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数据生态行业应用产品孵化平台项目二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4.02万元,招标人为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74.0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数据生态行业应用产品孵化平台项目二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数据生态行业应用产品孵化平台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
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掘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供应
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4日08时00分到2025年03月11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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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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