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交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阳交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2.采购编号:HNZB2025NY0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固定费率(最高限价):固定承销年化费率上限为1.3‰/年
5.采购范围:
南阳交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向沪深交易所(简称“交易所”)申报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期限不超过10年(含),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成交供应商负责牵头制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申报材料报送、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
6.服务地点:南阳交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质量要求:
(1)申报材料需满足沪深交易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要求;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8.承销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工作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承销业务,熟悉相关产品发行程序。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在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向前36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罚且暂停业务资质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牵头主承销商,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5.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相关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余签名、盖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把所需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进行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所有资料须放在一个PDF内)发至邮箱内(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1)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5年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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