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载冷剂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环保载冷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管部招标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0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其它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部分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技术、装备、管理先进、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制造商(或者供应商),其生产经营范围、资质许可能够涵括本次招标产品,营业执照和制造商的制造资质证书合格有效。
3.2投标方若不是直接制造商,还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最近3年内(2021年-2023年)与投标型号相同的1份环保制冷剂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或业主单位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履约时间、内容等合同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投标时不得提供虚假业绩,否则将被视为废标。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方黑名单(第一批)》中列入的企业(共涉及66家企业,其中发生直接业务列入的企业20家,该企业法人担任其他企业法人而列入的企业46家)。
技术部分
3.6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7提供载冷剂说明书,要求载冷剂安全性高与**接触后不会产生火灾爆炸危险。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能提供上述条款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查确认。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可能导致投标人废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1至2024-11-1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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