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上游排水防涝管网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南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上游排水防涝管网整治项目已由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审发改发【2024】98号、巴南审发改发【2024】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业主)、重庆巴洲大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巴南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1)雨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针对巴南区城区易涝点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及改建,新改建雨水管网约31.60公里,管径DN400~DN1600,新改建雨水检查井约1300个,增设雨水篦子、修复管网结构功能性缺陷约3920处;道路开挖恢复60余处,景观绿化恢复40处2)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针对巴南区城区雨水泵站老旧损坏和排水能力不足等情况,更新改造雨水泵站约6座;3)智慧排水(雨水)建设工程:增加易涝积水点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30套。
(2)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上游排水防涝管网整治项目:本项目新建和改建d300mm~d1600mm排水管网全长约14公里及其涉及到的一体化泵站以及各项配套设施,配套建设排水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道路开挖恢复80余处,景观绿化恢复50处。
(3)上述2个项目单独设计,单独报批。单独验收及单独结算。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358万元,其中巴南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8858万元,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上游排水防涝管网整治项目11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193.337311万元,其中巴南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7216.301893万元,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上游排水防涝管网整治项目8977.035418万元。
注:最终合同金额须控制在经批准的概算批复以内。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量保修项目其他相关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管网排查、地形图测量、地质钻勘、综合管线物探、管线内窥、水质监测,综合管线调查,市政管网错混接点调查等工作,结合区域的整体改扩建的规划,系统性的梳理流域内排水管网的新/改建规划方案,解决区域地下空间臭气问题,勘察成果需达到重庆市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排查技术导则的要求,并配合业主完成对应的成果审查等事宜。
(2)设计部分:投标人按照经批复的概算进行限额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工程等。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的BIM设计、智能建造设计、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桥梁(涉轨)安全论证方案、及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但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如根据设计成果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超过招标人给出的限额(经批准的概算批复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须无条件进行设计优化,直至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低于经批准的概算批复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止,否则超出部分招标人不予计费。
(3)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所有施工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智能建造及智慧工地建设;审定的施工图、工程变更及招标人书面指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4)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勘察及初步设计: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造价周期:概算编制:5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预算编制:9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其中:巴南区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一期)300日历天,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上游排水防涝管网整治项目30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3)项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业绩要求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为四家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2)联合体由施工方作为牵头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对投标项目负全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成员必须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管理。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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