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香河一期燃气能源站及配套热网项目(双马路段)工程施工招标
一、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香河一期燃气能源站及配套热网项目(双马路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香河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规模:沿新建双马路敷设一条DN1200高温水供热管道,路由长度约3000米,含井室建设配套附件。无论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时提供的预测(暂定)数量有多大差异,供方均须按中标单价保证连续供应,需方均不对供方进行任何补偿(实际需求量也可能少于预量),也不对节假日供货或技术服务等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双马路段)管线施工(CHDTDZ017/19-SG-0102):河北华电香河一期燃气能源站及配套热网项目(双马路段)管线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双马路段)管线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
8.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9.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级)。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有3项供热管道施工业绩(单项业绩DN1000及以上保温管道安装长度合计不少于5公里的热网工程,或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热网施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410:05到2024-11-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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