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服洗涤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包 2)招标
(招标编号:NMGZC2024-Z063-H03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服洗涤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包 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1182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九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服洗涤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包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服洗涤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包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服洗涤中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包 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能力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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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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