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大数据中心2025年外部数据运营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90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附件。
项目名称
总体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服务日期
预估采购规模(万元)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专用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实施地点
报价方式
保证金金额(万元)
备注
国网大数据中心2025年外部数据运营服务
项目概况:公司外部数据统筹纳管及共享运营工作是传统业务数字化转型的必由之路,通过外部数据的统筹纳管,推动外部数据资产精益化管理,全面助力“一体”向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升级、“四翼”高质量快速成长,为公司建设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提质增效。
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本次采购主要包括国网大数据中心2025年外部数据常态运营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针对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工商数据、中国气象局结构化气象数据、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环境数据等14个源端系统开展数据处理、链路监测维护、数据准备、专项数据盘点实施、盘点管控、业务元数据维护、数据资源目录维护等数据管理工作,针对工商、金融、气象等5个分析应用场景开展数据组织、数据清洗、数据整合、问题发现、问题反馈核实、协调整改等数据应用工作。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74.95
单项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数据管理或数据应用等信息运维、运营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北京
总价
2.75
单价承包,据实结算,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预估采购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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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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