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公司白碱滩综合能源站改扩建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24-XJX04-FK03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公司白碱滩综合能源站改扩建项目己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白碱滩综合能源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北侧)。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公司白碱滩综合能源站改扩建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明细表】。
2.3计划工期
单站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70日(工期确认)历天之内完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不划分标段。
2.5最高限价:5286644.96元。
2.6招标范围
2.6.1改造站房1(二层,框架结构)416.34平方米,利旧改造。站房内外包装、便利店装饰装修;配套电气给排水采暖等安装工程;增加钢梯1座;
2.6.2新建燃气壁挂炉间:(一层,砖混结构)12.25平方米。
2.6.3罐区(面积312平方米,油罐4具):新建承重罐区一座,、罐区钢筋砼地坪312平方米,安装:2具30立方米FF双层油罐、2具50立方米FF双层油罐。成品模块化加油机底座3套、成品人孔操作井及井盖各8座(设备甲供)等
2.6.4利旧罩棚(投影面积:1344.6平方米;螺栓球罩棚):罩棚增设排水天沟及雨水管。钢柱重刷防火涂料。罩棚杆件除锈刷漆;罩棚彩钢板更换。檐面灯箱、柱重新包装。
2.6.5加油加气加氢区:加油加气加氢区岛共5座、环保沟106m、隔油池1座、消防器材箱及消防沙箱1座等;
2.6.6实体围墙152米:加高至2.5m,重新粉刷。
2.6.7场地内:拆除原有砼地坪4393平方米;新做220mm厚C40混凝土地面3531平方米,路沿石260米。新建不发生火花硬化地面(不加筋型)661m2;不发生火花硬化地面(加筋型)201m2;地面新划标线400m;加氢管沟52米;行车道下CNG工艺管沟46米;钢筋混凝土实体墙:高4.5米长49米;钢筋混凝土实体墙:高5米长35米;各类设备基础等。
2.6.8拆除及回填:拆除原有设备、设备基础、围堰、拆除原有5座加气岛,拆除铁艺围栏15.6米、拆除实体围墙38.1米;绿化树木移植20株。缺土回填土:600m3。
2.6.9配套给排水、采暖、电气、仪表等详见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白碱滩综合能源站改造项目施工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外工程量;清单与说明不一致时,按清单中工程量。
2.6.10部分设备及物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本次招标不包含甲供设备但包含部分甲供设备安装费用,详见《甲供设备表》;本项目需乙方购置安装的设备数量,详见《甲定乙供清单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1.1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配备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建设云”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根据项目招标内容进行相应配置。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6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6.1投标人2022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
3.6.2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
3.6.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7其他要求:
须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此承诺将否决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单位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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