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关于2025年度司机招标
招标编号:0736-ZB2024025X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关于2025年度司机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关于2025年度司机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招标;
2.3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含管理费、含险金、体检费、加班费、奖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双薪工资、重大节日福利等费用),其中管理费率不得超过3.5%
2.4招标内容:采购1家具有管理资质第三方服务公司为招标人提供司机管理服务,长春分行本部现有公务用车9辆,需提供8名司机为招标人提供用车服务保障;
2.5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中标单位承诺,中标后需在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开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点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4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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