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香河支行与香河县教育局信息化2.0合作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香河支行与香河县教育局信息化2.0合作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香河支行与香河县教育局信息化2.0合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2.2招标范围: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香河支行与香河县教育局信息化2.0合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壹级资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本行业良好业绩及丰富经验,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采购的校园一卡通系统或教学管理工具或教学管理系统等相同或具备类似功能的智慧校园建设类项目合作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投标人所报业绩案例内容的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3.1.4其他要求: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货物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3.投标人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壹级资质。5.投标人具有本行业良好业绩及丰富经验,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采购的校园一卡通系统或教学管理工具或教学管理系统等相同或具备类似功能的智慧校园建设类项目合作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投标人所报业绩案例内容的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0至2024-12-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下述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至一个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正文请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香河支行与香河县教育局信息化2.0合作项目分包招标文件”),发送邮件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在审核成功后方可邮寄报名资料。邮寄地址为: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壹级资质;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采购的校园一卡通系统或教学管理工具或教学管理系统等相同或具备类似功能的智慧校园建设类项目合作案例,扫描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30 14:00 ,地点为 廊坊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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