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善殡仪馆有限公司年度监测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上海益善殡仪馆有限公司年度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YS-2024-07
项目名称:上海益善殡仪馆有限公司年度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编号:SHYS-2024-07
2.项目名称:上海益善殡仪馆有限公司年度监测项目
3.采购范围:对上海益善殡仪馆有限公司进行常规监测,包括废气检测、废水检测、噪音检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服务内容:废气检测、废水检测、噪音检测等(全年)。
5.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暨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期满一年并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服务价格保持不变且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续签一年,具体服务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指令为准)。采购人或任何一方出现重大政策调整,需要进行变更,需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6.供应商承包方式:包服务质量、包费用等的方式进行承包管理服务。
7.预算金额:47.000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47.000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8.资金来源:100%自筹。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及相关的技术能力;(2)具有国家级或省(直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12月11日到 2024年12月17日【3天(含3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上海市现场报名验证及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文本费RMB1000元整,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时间内)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
1)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现场验证通过不代表评标时各项评审的最终通过。
(二)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3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3时30分。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所需携带材料:
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 响应文件递交所需携带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资格。
2)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1份(全套PDF扫描件),响应电子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注意:响应文件递交时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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