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SZYL-CH-20241213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辰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586.9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辰禾新能源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规模:1项,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内容。在北辰区规划建设20 个充电场站,总建设面积为131436.8平方米,其中包含液冷超充设备1014台,新建智慧停 车位1044个,分布式光伏6673.3kwp,174套工商业储能设备(100kW/215kWh),装配式商 业22244.4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1598.4平方米,最高高度7米,最大跨度6米)。每个充 电场站均配置智慧管理系统、道闸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功能照明系统、交配电系统及 其他配套设施。每个充电站均需对电力部门报装,采用单回路10kV供电,站内设置箱式变电站,站内充电桩、商业及配套设施均采用0.4kV低压供电。招标范围全部工程以及全部 专业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本项目投资额约39718.993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辰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辰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 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 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且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3.2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4、其他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l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
(2)设计人员配置:
1)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
2)建筑负责人l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 3)结构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执业证书:
(3)施工项目部人员:
正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副项 目经理2名,其中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 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其中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2)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可由施工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 不低于施工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 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 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人员(九大员除外)审查标准考证方式 以各投标单位自行填写为准。施工单位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 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津建筑[2018]489号 文件规定执行。
3.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 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
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进行投标报名):购买 文件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经办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单位购买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每 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领取文件前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工程总承包期限:2025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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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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