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设备及安装服务集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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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招标项目,主要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设备及安装服务集中采购。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280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部分为2000000元人民币、服务部分为800000元人民币),为框架采购,主要采购小微ICT设备及安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的设备的采购、运输、质保及驻场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和项目清单为准;工期(交货期):接到甲方订单或通知后设备材料类5天内完成供货、服务类7天内完成施工;质保期:采购清单报价表中有关设备材料如有规定质量保修期年限的,按规定质量保修期年限执行,服务类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一年;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协议有效期(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协议终止):(1)自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起6个月;(2)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估金额上限。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项目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21年1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2.1.3 投标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
2.1.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接并完成的类似项目(系统集成类或者智能化类或设备供货类)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合同一份。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1.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8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区所在域内配备团队人员,项目团队要求如下:项目经理1名,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1人,包含1名驻场人员(不含项目经理),需常驻甲方现场且具备丰富的商务采购及商务洽谈能力,满足甲方的日常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随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驻场人员。需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以及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人员合同与社保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则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的委托协议)。相关服务人员按实际需求及时配置,负责日常人员管理的同时并更新人员清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承诺书)缺一不予认可。
2.1.9 投标人须承诺与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提供承诺书。
2.1.10 投标人须承诺对参与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2.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标主要产品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三年原厂质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违反上述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具体主要产品如下:110寸智慧办公屏(安卓一体)、110寸智慧办公屏会议平板(pc版)。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产品,提供承诺书。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已具备办理条件的情形的产品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投标人承诺如本项目中选,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承诺书。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 2024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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