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烟囱、冷却塔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烟囱、冷却塔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体施工标段分为A、B、C、D四个标段,#5机组建安工程为A标段,#6机组建安工程为B标段,#5、#6机组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工程为C标段(以下简称“脱硫标段”),#5、#6机组烟塔工程为D标段。
2.1.2招标范围:#5、#6机组冷却塔(含降噪墙)、循环水泵房、烟囱等建筑工程,标段区域内地下管网(不含循环水排污管道)、烟囱升降机、沟道、道路等建筑及安装工程。
2.1.3计划工期:15个月,按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座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合同业绩,和至少具有1座200米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的合同业绩,且冷却塔和烟囱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座200米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或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冷却塔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7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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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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